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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家长书

市教育局 乐山教育 2024-04-29

乐山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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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朋友们:

      

      当前,进入疫情防控新的关键时期,结合中央“双减”精神,为确保孩子的生命健康安全,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,乐山市教育局特提醒广大家长朋友:


      一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,尊重孩子成长规律,主动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。


      二、国家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(包括各种“自习托管”“免费辅导”“免费伴学”等变相学科类培训活动)。


      三、不参加各种“一对一”“一对多”“家政服务”“住家教师”“众筹私教”“亲戚辅导”等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补课活动。


      四、如您的子女确有培训需求,应选择合法(证照齐全)合规的培训机构。并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国家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(2021年修订版)》,一次性缴纳培训费不超过3个月(或60课时),并主动索要发票。


      五、您和孩子须做好个人防护,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规定,并监督培训机构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。


      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,寄托着家庭的幸福和希望,也是全市教育工作者的初心使命和不变追求。如果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或疫情防控不到位的现象,请及时拨打属地举报电话。


      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为孩子健康成长、全面发展而努力。


      感谢您的支持!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乐山市教育局

2021年11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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